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沿革
友善列印
沿革
法規名稱:
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9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10106315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6、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7 款、第 6 條第 6 款、第 9 條第 7 款、第 10 條
第 2 款、第 3 款、第 4 款、第 6 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0500
8501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8~10、13 條條文;刪除第 12 條條文;除
第 8 條第 2 項及第 9 條第 6 款,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外
,其餘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096007325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091006001
10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