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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費中央與地方分配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300
9046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序文、第 3 款、第 3 條、第 4 條、第 5 條所列屬「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
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