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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作業準則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7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8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1030067
153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8 款、第 4 條、第 6 條、第 7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8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
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5248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