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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3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7
01045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序文、第 4 條序文、第 3 款、第 5 條、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
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40078
67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3004805
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1005289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水字第 0
08588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三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3)環署水字第 096
2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