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7
01045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序文、第 4 條序文、第 3 款、第 5 條、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
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40078
67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3004805
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1005289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水字第 0
08588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三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3)環署水字第 096
2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