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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8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6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8004790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6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5 款、第 7
條附錄 2、第 8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空字第 005
9132 號令發布刪除第 9、10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空字第 006
734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3)環署空字第 0
4302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