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101015
00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1 款、第 13 款、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