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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費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環境部環部水字第 112132282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701
020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條、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4008744
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