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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06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20514539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9、1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4051129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0980506
9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
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 09302
07938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 ~10 條條文;刪除第 1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職外字第
0225163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0、12、1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台勞職外字第
090136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