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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4050029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7、1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0050817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一百年八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
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