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發布日期: 民國 63 年 10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0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檢查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4115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9、10、13、22 條條文;刪除第 1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703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2、32、35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2 字第 1020
150687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2 字第 097
015137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二字第 09200
7341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5 條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檢二字第 013
0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6 條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4)台勞檢二字第
123141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8)台勞安二字第
29297 號令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內政部(70)台內勞字第 3276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39 條
     
1.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內政部(63)台內勞字第 60582 號令
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