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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1020232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2~25、38、40、48、49、52、59、73、89、92、95、114、
116、119、121 條條文及第 94 條條文之附表二十五之一、第 97 條條
文之附圖六;除第 22、38 條條文自發布後一年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十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484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82、84、121 條條文及第七章章名;增訂第 111-1 條條
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五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2629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5、25、56、57、59、68、69、87、89、90、106、110、111
、121 條條文及第 94 條條文之附表二十五、第 96 條條文之附表二十
六;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215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6、23、85、121 條條文及第二章第四節及第五節節
名;增訂第 11-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7911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4、6、8~12、21、79、94、111、112、12
0、121 條條文;增訂第 12-1~12-4、14-1、18-1、120-1 條條文;
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原名稱: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新名稱: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2 字第 0980145
475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1 條;除第 110、111 條條文自民國
一百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機械器具防護標準;新名稱: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二字第 093003750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8、22、23、32、45、59 條條文及第二、五
、六章章名;並刪除第 3~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安二字第 004
346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8、19、45、49、59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台勞安二字第
2316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