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90205722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1、6、10-1、18~20、22~24、34、35、39~41、44、45、
56、59、60、61、62-1、62-2、66、67、69、71、73、74、77~79-1、
82、102、103、107、131~139、142、146、148、149、151、153、157
、162、173、174 條條文;增訂第 8-1、18-1 條條文;除第 18-1 條
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64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4、6、13、17、18、19、22、23、25、27、34、3
9、40、42、43、45、48、51、54、56、59、60-1、65、73、131、131-
1、142、155、163、171、174 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增訂第 1-1、79
-1、173-1 條條文;除第 18 條第 2 項指派屋頂作業主管之規定,自
一百零四年七月三日施行外,其餘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2 字第 09901
4655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4、18、20、22~24、35、37、40、41、45
、46、48、51、56、59、60、73、74、129、131-1、132~137、144、
148、149、151、155、157、159~161 條條文;並增訂第 60-1、131-2
、149-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2 字第 096014565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40、41、43、45、48、58、59、66、71、131 條條
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二字第 09300
643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8、11、19、21、22、23、27、28、40~
46、48、51、59、63、65、66、73、74、81、83、84、102、131、133
、135、136、149、161、162 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增訂第 10-1、11-
1、62-1、62-2、101-1、131-1 條條文;刪除第 10、38、49、50 條條
文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安二字第
006441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4 條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台勞安二字第
0509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2 條
2.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十六日內政部(71)台內勞字第 91192 號令修
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內政部(64)台內勞字第 622471 號令
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