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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礦場職業衛生設施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64 年 07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659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11、14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

(原名稱:礦場勞工衛生設施標準;新名稱:礦場職業衛生設施標準)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台勞安三字第 0
2724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條
(原名稱:礦場衛生設施標準;新名稱:礦場勞工衛生設施標準)
     
1.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三日內政部(64)台內勞字第 642284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