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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保 2 字第 1110150397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七日施行
(原名稱: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
付辦法;新名稱: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被
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八日勞動部勞動保 2 字第 1050140435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