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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評鑑獎勵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71484339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5 款、第 5
條、第 6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
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農業部農糧署」、「農業部農業藥物
試驗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