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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2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48999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2 項、第 3 條、第 11 條、第 12 條所列屬「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21484
3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防字第 891
5702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6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7)農防字第 875
000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2、13 條條文及名稱
(原名稱: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辦法及收費標準;新名稱
: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7)農糧字第 87020
05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