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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自用原料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0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5147309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款、第 4 條第 1 項序文、第 5 款、
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條第 2 項、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