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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4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2147065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7 條第 2 項、第 16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17 條第 2 項第 3 款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01471256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114722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之附件一、附件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91474
67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8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件一、附件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3147240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