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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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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附檔:
附表一:環境資料表.PDF
附表一:環境資料表.DOC
附表二: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目表.PDF
附表二: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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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00186655
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6 條第 2 項、第 12 條第 2 項、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6 條序文、第 17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18 條、第 19 條
第 2 項、第 21 條第 1 項、第 29 條、第 31 條第 1 項所列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
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