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監督輔導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8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10031
34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2 項、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條序文、第 6 條、
第 7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8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註:一、按農田水利法第 34 條第 2 項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農
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查農田水利法施行日為一百零
九年十月一日,自該日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
二、農田水利會監督輔導辦法授權依據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併
予敘明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林字第 9000304
8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