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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4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70082
418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5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9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
項、第 12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
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註:一、按農田水利法第 34 條第 2 項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農
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查農田水利法施行日為一百零
九年十月一日,自該日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
二、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授權依據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併
予敘明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600821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5、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3008240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刪除第 13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六月
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0980030704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1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林字第 9000304
2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