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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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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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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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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2002272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4 條第 3 項、第 6
條、第 8 條第 1 項序文、第 5 款、第 9 條、第 10 條第 1 項
第 1 款、第 2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2 項序文、第 2 款、
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 項序文、第 1 款、第 2 項、
第 3 項、第 4 項、第 15 條、第 16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