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2002303
1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120019488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
、2-1、3、8 條條文及第 6 條條文之附件三;增訂第 2-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
公告第 2-1 條附件 1、第 3 條第 1 項第 11 款第 1 目、第
10-1 條第 3 項第 1 款、第 2 款、第 4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管轄
15.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200
22385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12000965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2、2-1、3、6、8、10-1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100
23741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11002850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10-1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100
22120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11000360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4、11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90024
347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9003631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1、3、6、8 條條文;增訂第 10-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8002342
6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8126032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
、8、10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700
23875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7003306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2~3、8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70022
431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7000964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附件一;增訂第 2-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40023256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5000223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3
、6、8、10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40022
060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4000371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
、3、6、8、10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200
23722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2128033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
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10051
886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101266035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1、2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件二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90050002 號
令、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099266003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20050535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092260011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6~8 條條文;並增訂第 9、10 條條文;原第 9 條條文修正並遞
改為第 11 條條文;本辦法修正條文自修正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輔字第 90005
0694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90)衛署健保字第 0900047224 號令會銜
修正發布第 2、3、9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4)農輔字第 306
0603A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84)衛署健保字第 84005341 號令會銜訂
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