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200
230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
公告第 2 條第 3 項第 2 款、第 4 條第 2 項、第 6-1 條、
第 13 條第 5 項、第 14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1
00246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5002253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6-1、9、13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3002243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200
2388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3 條條文;增訂第 6-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10051
97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100510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1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6005005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二)農輔字第 0
9200513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1005058
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輔字第 900
05152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