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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信用部讓與銀行承受之農會漁會爭議資產認定與處理準則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7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3507008
6 號令、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字第 0930023977 號
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4 條第 3 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4 條第 3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