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058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39、40 條條文;並刪除第 5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6782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6、15、17、19、24、26、28、31、33、37、46~50、54、61
條條文;增訂第 37-1、37-2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7588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41、61 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13452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61 條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九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 0930080138 號令發布定
自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