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6004283
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1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7 款、第 4 條附件 1 至附件 16 、第 5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6 條第 1 項、第 7 條第 2 項、第 9 條第 3
項、第 11 條第 8 款、第 12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20042
65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之附件四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100425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9、11、1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9004043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之附件十一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9004091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之附件一至附件十五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800406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2、15、16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6004064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