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畜牧法施行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5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20042
9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5、21、23 條條文;刪除第 19、20、2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6 條、第 8 條第 5 款、第 9 條、第 10 條、第 12 條、第
16 條、第 21 條、第 23 條、第 24 條第 2 項、第 25 條、第 26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
改由「農業部」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二)農牧字第 092
004062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牧字第 8804010
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1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