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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3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40043
029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費及製造輸入登記證收費標準;新名
稱: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13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
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牧字第 9000401
9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0)農牧字第 00505
24A 號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7)農牧字第 71032
02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