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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漁船輸出許可準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4133851
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1 項序文、第 2-1 條序文、第 3 條第 1 項序文、
第 4 條序文、第 4 款及附件 3、第 6 條、第 7 條、第 9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
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 2 條附件 1、第 3 條附件 2 所列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
「農業部漁業署」管轄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1133217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刪除第 1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61331258
號令修正發布第 3、8 條條文;並增訂第 2-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41331
4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