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進口漁船漁具漁業資材及漁業試驗研究用品免稅項目及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84 年 02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05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3002176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表編號八○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2 項、第 3 條第 2 項所列屬「中央漁業主管機關」
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管轄,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漁業署」管轄;第 3 條第 1 項所列屬「漁業試
驗研究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管轄,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管轄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行政院令修正部份附表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4)院台財字第 06831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