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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保安林經營準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78 年 09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21720
09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第 2 項、第 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2
款、第 4 項、第 5 項、第 6 條第 2 項、第 8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6 款、第 11 條第 2 項、第 15 條所列屬「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
」管轄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2
173045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林字第 890
03004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林字第 880
039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0~1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8)農林字第 81338
80 號令、經濟部(78)經礦字第 041855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