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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農產品檢查及檢驗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91071682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原名稱:農產品檢查及抽樣檢驗辦法;新名稱:農產品檢查及檢驗辦
法)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序文、第 3 條、第 4 條序文、第 2 款、第 3 款及附
件、第 5 條、第 6 條、第 9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06112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