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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5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104001206
3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9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10 條序文、第 6 款
、第 11 條第 1 項、第 12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096001048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8、10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093001045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中字第 092107004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中字第 891
07023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