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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90080033 號
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1016973
6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6 條條文及各區農業改良場暫行編制表;本規
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 7 條,
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農人字第 09101
20767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9、16 條條文暨桃園區、苗栗區、臺
中區、臺南區、高雄區、花蓮區、臺東區農業改場暫行編制表;並自發
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人字第 880
8032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