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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人工生殖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15885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31、36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35251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4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
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