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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7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九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3126041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7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101266025
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認定辦法;新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099260021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增訂第 3-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097260049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092260016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