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8126018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五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3126054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14、18、20、21、23、24、26 條條文及第 21 條條文
附表一、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101266027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6、9、27 條條文及第 21 條條文附表一、附
表二;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097260035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8、12、14、21~2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90)衛署健保字第 09000
165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7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衛生署(87)衛署健保字第 87041
2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0、1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衛生署(84)衛署健保字第 840
080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