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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4 年 0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8126018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五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3126054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14、18、20、21、23、24、26 條條文及第 21 條條文
附表一、二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101266027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6、9、27 條條文及第 21 條條文附表一、附
表二;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 097260035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8、12、14、21~2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90)衛署健保字第 09000
165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7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衛生署(87)衛署健保字第 87041
2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0、1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衛生署(84)衛署健保字第 840
080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