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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8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4031
號令增訂公布第 80-1、80-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
公告第 10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0352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0390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4、7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1422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6、9、95、104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13240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十二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00041163 號令定自
一百年九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
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尚未施行之第 75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
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起改由「公
平交易委員會」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
告第 4 條、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衛生署中
央健康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分別改由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51451 號
公告第 27 條第 6 款所列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改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管轄
     
9.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11861 號令修
正公布全文 104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10024941 號令
發布第 27、28、35 條條文定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九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10144186 號令發布
除已施行之條文外,定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199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4、8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7257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64、8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11397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0、87-1~87-3 條條文;並增訂第 87-4、87-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4227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1、27、29、32、55、87-1、87-2 條條文;並增訂第 22-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01491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8、9、11、13、14、18、19、21、22、24、25、27~29 條
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五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16212
0 號令修正公布第 8~12、14、19、24、26、30、32、36、69、88 條
條文;並增訂第 87-1~87-3 條條文;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
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三日總統(83)華總(一)義字第 5865 號令修
正公布第 87 條條文;並增訂第 11-1、69-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
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4)台衛字第 06956 號令發
布本法定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九日總統(83)華總(一)義字第 4705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89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4)台衛字第 06956 號令發
布本法定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