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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工作致感染者補償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10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衛生福利部部授疾字第 102010344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8000146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項、第 5 條第 1 款第 3 目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
疾病管制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