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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十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102001445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5 條;除第 4 條條文之附表「項目六檢驗費編號 I007
、I024 至 I028、I030 及 I048 至 I183」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
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一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42001430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規費收費標準;新名稱:食品及相
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099130389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