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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八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41304620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新名稱:食品
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2135014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7040402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