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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食鹽衛生標準(95.01.16訂定)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1 月 1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五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71303774 號
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2135014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099130222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80400173 號
令刪除發布第 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50400105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