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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健康食品管理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2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039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0776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6982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3、14、15、24、2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
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7020
號令修正公布第 7、9、11、17、22~24、27、3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27031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30340
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9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025760 號令
公布全文 31 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