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3392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0380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5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14090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088021 號令修正
公布全文 58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
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1694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0 條條文;增訂第 27-1、33-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93790
號令修正公布第 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八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236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7、15~17、24、3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五月九日總統(73)華總(一)義字第 2354 號令制
定公布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二月二日行政院令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