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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通報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八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101602980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一百十年五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