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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八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51660916 號令
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8030252
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