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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藥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10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7030898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6032856
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