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疫苗類藥品之查驗登記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1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91)衛署藥字第 09100
14480 號公告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6 條、第 17 條、第 18 條所列
屬「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分別改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