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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1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六日行政院衛生署(90)衛署藥字第 090007162
1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3 條第 5 款、第 9 條第 2 項、第 12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
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
「衛生福利部」管轄